一份象征着司法权威的判决书,仅在文字层面,就出现100多个错误,显然是荒诞的,甚至很难用“工作疏漏”来解释。对此,姑且不论其判决依据和结论是否站得住脚,其写作态度至少就难称严肃。从新闻报道罗列的例子来看,这些错误基本没有涉及什么复杂的法律概念,都是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出的“低级错误”。对此,无怪乎辩护人会在法庭上对其提出质疑,使其成为法庭质证的争议焦点。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雅江森林火场转入清理看守阶段后,2号火场由四川森林消防总队870人、地方专业队314人开展清理看守作业。3号火场由炉霍、丹巴、道孚地方专业队共150人负责火场清理看守任务。四川消防救援总队324人在雅江县城沿318国道机动巡护。26日云南森林消防昆明支队、丽江支队、普洱支队共750人已撤离。
江伟是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曾连续8年获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照“实干实绩,优秀优先”的干部选用理念,凤冈县采取“一延伸两拓展”的干部考察方式,把考察延伸到干部居住社区,拓展至干部个人家庭生活、家人评价,全面了解江伟的行为表现。此后,江伟被调任为该局副局长。
不止一名在法院担任要职的司法工作者,竟然都没在事前看出这上百处低级错误,而是放任其写进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司法文书中。哪怕在草稿阶段,起草这份文书的人都不该拿出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工作成果。而那些本应在认真核对检查后签字确认的审判委员会成员,要么是看文书时没有用心,要么是根本没看就草草签字。不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对当事人不负责、对案件不负责、对法治不负责。(撰稿:宋瑾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