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恶性犯罪事件中,被害者与加害者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中间不少人都是留守儿童。贾健长期关注留守儿童问题,他在研究中提到,留守儿童是在我国城乡二元发展结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儿童群体,其在刑事犯罪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犯罪者的角色,二是被害者的角色。“加害性”与“被害性”、“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涉及留守儿童与刑事犯罪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正反两个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申诉人李某某是一名盗窃案的被害人,因家庭困难,到检察院提请刑事申诉。她收入低微,并独自养育两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子女,一家三口挤在租住的十余平米的房间里。了解到李某某的诉求与困难,该院检察长陈治立即与该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李恩岳协商,解决她们一家三口住房难、无力承担租金等问题。后来,更为李某某开启“绿色通道”,由当地村委为当事人申请公租房,并减免租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的理念。
站在地头看了会儿“热闹”,李振军起身准备回家:“和几个村民约好了,下午给农田施肥。”近几年,在市里倡导下,李振军开始尝试更多施用有机肥。赶在春播前,他们要将堆沤好的农家肥搅拌进地里。“今春准备先种上玉米、大豆,肥地加‘营养’,还能减少板结。”李振军说,“好田值得好好管,田好更得好好干。”(撰稿:昌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