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面对快速增长的金融纠纷案件,2022年3月,玉州区法院将名山法庭打造为该院涉金融案件审判专业法庭,负责审理辖区涉金融纠纷案。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该庭结合金融案件特点,探索开展“要素式”审判,归纳总结出类案要素,形成要素表格,预先发放给各金融机构,指导金融机构提交“要素式”起诉状。通过“要素式”审判,玉州区法院实现了金融审判工作的批量立案、批量庭审、批量出具法律文书等。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激发全党全社会创造活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激励干部大胆开拓、担当作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之规定。(撰稿:文豪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