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英表示,为更好服务企业,将指导各地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者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服务企业赋能。同时,要创新涉企公证业务,大力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上市融资、现场监督、破产重整等涉企公证服务,为企业股权治理、“走出去”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1月8日,漳州中院着眼于服务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正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15条措施》。工作紧接着纵深推进,漳州中院着眼于护航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建设,积极主动探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石化“巨轮”筑起法治“港湾”。
此外,在拓展“一证一次办”方面,制订“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与此前相比,相关公证事项范围由9类22项扩充至31类84项。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撰稿:柏信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