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行贿罪、诈骗罪,向潍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潍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国家社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退缴行贿犯罪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一审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改革,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部署,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全面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启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第一期)驻点科技帮扶,扎实推进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平台技术供给质量,提炼形成约2000项重点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毅犯行贿罪、受贿罪,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钦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宋某毅为谋取职务提拔而行贿60万元,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宋某毅具有坦白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宋某毅有期徒刑五年,与其所犯受贿罪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过数十年的持续深耕,修文县猕猴桃种植面积位居全国前列。依托猕猴桃产业,修文县先后获评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等荣誉称号。“修文猕猴桃”作为贵州省首届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之一,也先后荣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17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荣誉称号,产品出口俄罗斯、日本和东南亚地区。2023年,“修文猕猴桃”品牌价值达30.78亿元,入选贵州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撰稿:翁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