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二审阶段依法追缴行贿犯罪所得的典型案例。根据刑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通过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犯罪分子自始不享有合法权利,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犯罪所得即应依法追缴。追缴犯罪所得旨在追赃挽损、修复法律关系,其本身并非刑罚,与剥夺犯罪分子合法财产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存在本质区别。本案中,一审判决遗漏追缴犯罪所得,二审法院在查明张某虹犯罪所得基础上增加追缴判项,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追缴行贿犯罪所得贯穿办案全过程,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
“内蒙古地处我国北疆,战略地位重要。内蒙古检察机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嘱托,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以更优业绩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持之以恒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胸怀“国之大者”,因地制宜找准、抓实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车流逐渐增多。“下车往右看,看好脚下,不要跑。”“家长往前看,别着急。”他一边叮嘱学生和家长,一边在外侧车道来回走动,引导送学车辆,待车辆停稳后,接上学生,左右观望,然后迅速把学生护送到校门口,自己再回到路边。这样的过程一遍遍重复,动作娴熟,富有耐心。这名交警便是陆旭东(见图,资料图片),寒来暑往中,几乎每天上下学时间,他都在校门口护送学生,一护就是16年。
“当前,清洁低碳氢能创新应用工程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提级步稳,可再生能源制氢大基地建设,海洋氢能等创新应用工程加快实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及装备自主化持续推进,氢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能日益强劲。”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黄清表示。(撰稿:潘阅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