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要担起社会责任。案件裁判结果不仅影响当事双方,更具示范意义、社会影响,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的审判工作绝不能一判了之、结案了事,必须认清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要依法稳妥处理关系民生的案件,把握好“稳”和“进”的关系,引领公众法治意识养成、引领法治进步、引领社会发展。要关注案件成因和反映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少年审判刑民行“三审合一”,面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戾气深重,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案件以及涉学校保护民事、行政案件中,要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共同担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更重责任!要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减少老百姓的操心事、揪心事,更加自觉、更深层次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2019年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适用率,基于上述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
北京警方强化全市各祭扫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护,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陵园墓区周边的巡逻防护力度,对重点部位进行看护疏导,防止大人流、大车流聚集。各属地分局积极加强与民政、墓区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石景山公安分局围绕辖区墓区,以防拥堵拥挤、防火灾事故为工作重点,科学部署街面警力,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对各类警情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昌平公安分局提前协调民政部门,对辖区重点墓区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设备及应急通道等硬件设施进行检查,落实专人全天候看护制度,确保群众安全有序祭扫。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毅犯行贿罪、受贿罪,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钦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宋某毅为谋取职务提拔而行贿60万元,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宋某毅具有坦白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宋某毅有期徒刑五年,与其所犯受贿罪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撰稿:詹伦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