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至2023年期间,陈某某以每包(粒)0.4-0.6元的价格购得没有生产厂商、批准注册编号、生产日期、成分、有效期、用量且成分不明用于治疗风湿痛风等疾病的药品,在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设计药品外包装,并虚构药品成分、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外宣传为祖传纯中药,专治痛风、风湿病等方面疾病,以每包(粒)1至5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信和快递物流销售给浙江、湖南、福建、贵州等多个省市患者非法获利,非法销售金额人民币431272元。
在南浔实践前,高宁特地找来当地的地方志,指导学生确定调研地点和内容;在义乌实践时,高宁与同学们一同走访、调研。王广琛回忆,“在陈望道故居,高老师为我们讲述‘真理的味道’的故事;在乡村、社区,高老师与我们一同走进老乡家中,问得比我们更细。”他说,在老师身上学到了社会实践的方法。
2021年8月,朱某某租用房屋作为厂房,将网购润滑油灌入自制的印有长城牌润滑油、美孚超霸极品高温脂标识的包装桶内,以此方式,制作标识为长城牌、美孚牌的润滑油、防冻液等产品。经查,朱某某自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销售自制的标识为长城牌、美孚牌的润滑油、防冻液、液压油等产品共计95085元人民币。经商标所有权公司鉴别,送检的知名品牌润滑油均属假冒的产品。
现在的问题是,学校能否切实落实?在我组织的调研中发现,部分教师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愿选择使用教育惩戒权。有些校园欺凌者的家长在外打工,委托监护人大多为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近亲属,他们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效果有限,很可能被谈话者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因此,如何给予学校、教师以政策、制度支持,让其愿意且敢于主动制止并报告校园欺凌现象;如何增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警示教育、训诫的惩戒力度,使得对接受这些教育谈话的校园欺凌者产生震慑,不敢再犯;这些都还有待实践中作出探索完善。(撰稿:范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