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广泛讨论。法律专家解读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202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追责年龄,特别是明确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严重失职的监护人,相关部门可根据法律予以惩戒。
黎平县检察院立即将情况向黔东南州检察院汇报,采用州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针对此类案件专业性强、证据固定难度大的问题,该院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开听证等方式,咨询电力工程专业专家的意见,就树线火灾隐患的问题予以研判,厘清监管职责,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以及询问目击证人、收集档案材料等方式,形成“树线矛盾”处理专项方案,开展综合治理,精准推动源头治理。
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撰稿:尹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