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广泛讨论。法律专家解读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202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追责年龄,特别是明确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严重失职的监护人,相关部门可根据法律予以惩戒。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培养颠覆性创新人才是时代的需求,我们应该鼓励高校在教育改革和创新方面勇于尝试。今年2月,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园也破土动工,全国首个全面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的政策措施正式发布,这些都显示出社会对于颠覆性人才、颠覆性创新的重视与渴望。在清华“巅班”之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高校加入其中,共同摸索这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撬动教育体系的深层变革。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是电视艺术人才的后备力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董涛在接受人民网采访中表示,希望通过大视节的举办,为大学生搭建一个开阔视野、提升才识,提高艺术鉴赏能力、艺术审美能力的有效平台。同时,让更多电视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校园,创作出更多反映大学生心理,提升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艺术作品。(撰稿:杨岩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