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李家超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正式生效,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终于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使命,不负中央所托,不负国家信任。他说,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必要工作,确保“一国两制”中“一国”的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两制”的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前段时间,西关大街街道某小区门口地面突然出现一个洞,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张明拍照后,马上向街道反映。“我记得之前这有‘市政服务站’的牌子,跑来反映情况,却发现牌子没了。”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办事效率。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张明打开手机上的“有诉必应马上办”APP,上传了现场照片。很快,街道会同住建、城管、市政相关部门来到现场。(撰稿:吕贞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