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便利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规定》采用列举方式对无需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或者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的出境场景进行了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说,此种设计积极回应了国内外各方经营主体对中国企业出海及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的需求与期待,有利于高质量数据资源等优质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
学生陷入思考,屏幕上出现《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经典著作中的论述,“产生疑问的时候,我们要读原著。”高宁开始逐字逐句解读。接下来,苏州拙政园、油画、动画电影等一一“走”进课件,成为教学素材。两个多小时内,没有小组展示、课件也不花哨,学生抬头率却很高。
《规定》还回应了数据跨境实践中有关重要数据认定困难的合规难题。实践中,一旦涉及重要数据出境活动,就需要严格适用特定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但是,企业有时因其自身业务合规水平有限,对于重要数据的识别标准和认定范围难以准确把握,往往无法确定数据跨境传输活动是否需要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制度。
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的分量。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例。2015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公开通报一针见血、直指病灶。习近平总书记给予肯定,认为督察“发现了问题,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整改方向”。当地立行立改,推动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以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为突破口,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更有力的举措保护和修复生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环境,使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正是始终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化改革带动相关领域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撰稿:杭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