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第三人均认为系争房屋实际上为被告和第三人共有,被告无权自行处分。法院认为,首先,对于该主张,被告及第三人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系争房屋虽由第三人出资,但被告购买系争房屋后,产权仅登记在其一人名下;根据倪某甲、王某某签订的《婚前协议书》,王某某放弃婚后首套由倪某甲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倪某甲一人名下之房产所有权即系争房屋所有权,因此《协议书》第2条倪某甲处分的系其个人财产;其次,倪某乙、汤某某通过买卖形式加名并各享有系争房屋1%的产权份额系发生在倪某甲、王某某签订《协议书》之后,不影响倪某甲之前对系争房屋50%产权份额进行处分的效力。因此对于被告及第三人的前述抗辩,法院不予采纳。
长期以来,多极化的“极”被认为是少数几个大国,这种叙事在国际上颇有市场,但并不符合国际社会多数成员对多极化世界的期待。国际社会多数成员主张世界多极化,是希望每个国家或国家集团都能在全球多极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让更多力量共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在不同国家间分等级、排座次,更不是要搞所谓“大国共治”。
本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以“亚洲与世界:共同的挑战,共同的责任”为主题。卡尔·费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主题,在过去一年里,人们看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脱钩”现象增多,从技术和创新的角度看,这不利于世界的发展与进步,“这就是为什么举办博鳌亚洲论坛这样的活动如此重要,因为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们可以聚在一起交流思想”。
数据跨境传输制度是我国探索新型跨境数字贸易活动的重要依托和安全保障。“为了充分保障‘先试先行’治理模式的落地,《规定》专门就自贸区的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增设了‘灵活变通的空间’,即通过数据清单的形式在现有数据跨境传输机制上予以‘微调’。”王锡锌说,《规定》所设置的数据清单能够让自贸区在兼顾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更多地偏向探索具有自贸区经济特色的数据跨境流动体制机制。(撰稿:党鸿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