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陈敏介绍,今年将持续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推进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东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同时,推进骨干输排水通道建设,新开工四川引大济岷等一批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甘肃白龙江引水、青海引黄济宁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在建的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滇中引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重大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提升区域供水保障能力。
做实审判工作现代化,溯源头、强基础、转理念一个都不能少。诉源治理要常抓不懈,法院如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把上级法院指导脱“薄”工作的责任落实,夯实法院发展的根基?根本是理念跟上,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怎样新的更重责任?带着这些问题,3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赴陕西法院调研。
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65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把贫穷落后的旧西藏建设成了经济文化繁荣、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西藏工作掌舵定向、谋篇布局,西藏步入发展最好、变化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新时代,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今天的西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经济建设全面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和睦宗教和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撰稿:陆雯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