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问题;装备制造、大国重器,增强发展信心;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锚定未来蓝海……积跬步以至千里,汇聚起的是我们“勇挑大梁、走在前列”的坚定底气,增强了我们“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战略主动。
为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现代小区纠纷,佛山顺德法院于2023年初启动“打造和睦社区,共建社区解纷‘同心圆’”项目,大良法庭首先与德和社区建立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设立社区和解工作站,法官定期前往工作站开展业务培训、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讼指引等业务,调解员每月到诉前和解中心跟班学习,同时,选派2名法官和3名专家型调解员,按需直接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切实为社区居民、企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成立至今,该工作站共调成案件284件,成功率达89.5%。
监督员职责包括受邀听取中国足协关于重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足球职业联赛、青少年比赛、裁判员选派等活动的监督工作;开展足球工作调研,收集社会各界对足球发展的意见,向中国足球协会提出政策性建议;对足球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等。
本案是二审阶段依法追缴行贿犯罪所得的典型案例。根据刑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通过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犯罪分子自始不享有合法权利,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犯罪所得即应依法追缴。追缴犯罪所得旨在追赃挽损、修复法律关系,其本身并非刑罚,与剥夺犯罪分子合法财产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存在本质区别。本案中,一审判决遗漏追缴犯罪所得,二审法院在查明张某虹犯罪所得基础上增加追缴判项,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追缴行贿犯罪所得贯穿办案全过程,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撰稿: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