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跨国企业是否还有吸引力?麦肯锡中国区主席倪以理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经历了二十年FDI(外商直接投资)非常积极的表现,在新冠疫情后,中国开始进入一个中速增长,外资也要重新做一个评估,比如在中国的投入产出比怎么样,然后再想以后在中国的布局。过去两年,外资在中国重新做了一个复盘,重新思考他们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要怎么样投入。
天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珂介绍,片区采用“一片一长”管理模式,按照群众推荐、村社把关、乡镇考察和岗前培训等程序,天峻县从辖区村社干部、村警、党员、牧民群众中选任515名“片长”,由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协调,乡镇政法委员、村两委班子负责指派具体任务、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形成了“县—乡(镇)—村(网格)—片区”的四级治理架构,并要求“片长”就近传递信息、发现情况、自主治理,从而织就一张群众广泛参与、邻里互相守望的基层治理网。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撰稿:古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