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宿迁市一家汽车城项目拿到了59.91亩商业用地,由于该地块以前种植的是苗木和小麦,企业需从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购买一定数额的“绿票”,反哺生态治理。通过第三方评估和政府审定,最终企业购买了17.17万枚“绿票”,同时获得“绿票”绑定的10.9亩杨树的收益权。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胡志晋是我国著名云降水物理和人工影响天气专家。他早期负责庐山云物理观测和催化试验,取得了系统的积云宏观和高山云微观资料。他创新提出云降水粒子比质量加上数浓度的微物理双参数模式,显著提高了模拟自然和催化过程的能力;创建了对流云及其催化模式,指出了减雹增雨的催化方法;提出了人工冰晶通过水汽的凝华长大、释放潜热促进云发展的人工增雨新机制和新方法。胡志晋创建的中尺度大气云分辨及催化模式,形成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CAMS)云降水模式系列,为改进云降水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曾两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并获得中国气象局科学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经检验,上述食品净含量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配送上述净含量不合格食品时,收到部分学校食堂反映存在净含量不足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而是继续将该食品销售给赫章县15个乡镇(街道)的各个学校,违法货值金额1.83万元。另查明,当事人销售到某小学食堂的另一种预包装冷冻食品“银香玉®速冻糯玉米粒”中混有昆虫残体。(撰稿:沈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