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司长周智高在介绍清理工作成效时指出,中国有力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堵点。重点清理的四大类问题中,涉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1917件,占45.44%;涉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568件,占13.47%;涉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1462件,占34.67%;涉不当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121件,占2.87%;因文件到期废止等其他情况作出调整的150件。
《通知》提出,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
数据跨境传输制度是我国探索新型跨境数字贸易活动的重要依托和安全保障,而立法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用与安全的平衡兼顾。什么是重要数据出境?哪些数据出境活动免予申报安全评估? 《规定》都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规定》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明确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规定》的出台,进一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撰稿:尚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