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新加坡丰益国际集团郭孔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马永生、日本凸版光掩模有限公司二宫照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李凡荣、德国伟巴斯特集团江彦妮、华润集团王祥明、香港冯氏集团冯国经、国药集团刘敬桢、正泰集团南存辉、协鑫集团朱共山、海尔集团周云杰、蚂蚁集团井贤栋、优奈柯恩徐驰、追觅科技俞浩、英业达集团叶力诚、蓝箭航天黄河、香港瑞安集团罗宝瑜、日本不二制油集团峯村政孝等企业家参加会见,介绍了各自企业在沪核心业务和投资合作领域。大家表示,企业在沪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海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支撑。深切感受到上海这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魅力所在,对这座城市的创新活力、办事效率、专业服务印象深刻,对在沪发展充满信心。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更好对接上海优势,持续加大在沪投资研发力度,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能级,深度融入上海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深耕上海、赢在上海。
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文犯行贿罪、偷越国(边)境罪,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文为逃避服刑改造,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杨某文行贿63.6万元,其中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56.6万元,影响司法公正,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杨某文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与其新犯偷越国(边)境罪和前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杨某文提出上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撰稿:容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