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象征着司法权威的判决书,仅在文字层面,就出现100多个错误,显然是荒诞的,甚至很难用“工作疏漏”来解释。对此,姑且不论其判决依据和结论是否站得住脚,其写作态度至少就难称严肃。从新闻报道罗列的例子来看,这些错误基本没有涉及什么复杂的法律概念,都是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出的“低级错误”。对此,无怪乎辩护人会在法庭上对其提出质疑,使其成为法庭质证的争议焦点。
2016年4月,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班车正式首发。8年来,跨境公路班车年开行量从100车次提升至超4000车次,货源由通用机械发展至汽摩、电子产品、原材料、日用品等更多品类。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班车联动边境20多个口岸,累计开行15条线路,不仅连接东南亚,也联通中亚、南亚、欧洲等国家,形成公铁、公海联运体系,成为中国西部内陆通往世界的重要供应链物流通道。
对此,出具这份判决书的诸暨市人民法院无疑难辞其咎。涉案的两份判决书中均记载:判决书作出之前,经诸暨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据多位原法官及现任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审判委员会成员均应在判决书备案稿上签字确认。判决书草稿由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起草。也就是说,对于这份判决书而言,从直接起草者、主审法官到审判委员会成员,牵涉其中的法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
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优秀记者所属媒体类型、年龄、报道领域虽有不同,但都在新闻实践中作出突出成绩,是全国新闻工作者的优秀代表。通过他们讲述亲历亲见亲闻亲为的新闻故事,在全社会更好展示和塑造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在讲好中国故事中反映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引导干部群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撰稿:尹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