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强调,向法官检察官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制度,有力震慑了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以及当事人“找门路”“拉关系”。当庭宣判挤压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空间。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代表的一系列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改革,生动诠释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大幅提升,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法院竞争力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排名第1,美国权威民调机构公布的2019年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我国排第3。这些成绩不时引起在场同学们的热议。
让有为者有位,主动担当就会蔚然成风。南通市通州区把考察干部的“探头”延伸到重大项目建设最前沿,派出考察组进驻现场,嵌入式、近距离、全方位考察干部在规划分析、统筹协调、应急处突、群众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围绕“干了多少”“难度如何”“干得怎样”三个维度,设置负重、承压、创先三类指数,精准掌握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要求,每年对当年度考核指标开展一次集中会审,不得将不能反映实绩实效的一般性、过程性工作作为采分要素,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除有明文规定外不得将是否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增加机构人员作为抓落实的评判依据。只有经过会审通过的考核指标方能录入考核评价系统,不得随意增加。
现在的问题是,学校能否切实落实?在我组织的调研中发现,部分教师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愿选择使用教育惩戒权。有些校园欺凌者的家长在外打工,委托监护人大多为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近亲属,他们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效果有限,很可能被谈话者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因此,如何给予学校、教师以政策、制度支持,让其愿意且敢于主动制止并报告校园欺凌现象;如何增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警示教育、训诫的惩戒力度,使得对接受这些教育谈话的校园欺凌者产生震慑,不敢再犯;这些都还有待实践中作出探索完善。(撰稿:冉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