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可(藏语,意为叔叔),我家草场被别人侵占了我应该怎么维权?”“我借给朋友钱已经很久了,他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我接到的中奖电话是真的吗?”“网上说去外面打工很轻松、工资高,这样的招聘广告可靠吗……”走进天峻县新源镇城西社区“糌粑调解室”,几位牧民正在向社区调解员焦巴提出自己心中的疑惑。面对大家的问题,他正为群众耐心细致地做着解答。
“村(居)是党委和政府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也是社会治理源头的基石,如何在村(居)层面用‘乡土’办法和专业力量推进源头治理已然成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创新“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新样本,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实践成果和具体体现。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 胡钢: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相关收费首先要明码标价,不能使我们消费者产生误认,或者是故意误导我们消费者,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微短剧,很多时候相关的经营者在明码标价方面并没有做到足够清晰明确。另一方面,我们还涉及收费合理性问题,对于微短剧来说,它在价格法里面属于市场调节价,价格必须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的我们民法典的准则。
他还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包括:各地政府应多学学淄博和哈尔滨经验,街头摊贩经济不容轻视,对地方就业可以有重要的贡献。各地政府部门在考虑市容环境的同时,应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给予地摊商贩适当的生存空间和支持;考虑在适当时机修订劳动合同法,修改过于严苛的条款,给企业雇用员工提供更宽松的条件。既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要权衡企业用工的成本效益,两头兼顾,既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也增加雇工需求,拓宽就业渠道。拓展灵活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和自就业。此外,中国需要更多的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撰稿:阮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