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因地制宜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加强江河湖库保护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建构河流伦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川出台措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即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山东通过开展“七个集中行动”,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山西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强调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为更好服务企业,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涉企服务手段。指导公证机构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服务企业赋能。二是创新涉企公证业务。大力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上市融资、现场监督、破产重整等涉企公证服务,为企业股权治理、“走出去”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精准对接企业公证需求。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答:《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的应当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根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撰稿:姜雪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