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学校能否切实落实?在我组织的调研中发现,部分教师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愿选择使用教育惩戒权。有些校园欺凌者的家长在外打工,委托监护人大多为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近亲属,他们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效果有限,很可能被谈话者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因此,如何给予学校、教师以政策、制度支持,让其愿意且敢于主动制止并报告校园欺凌现象;如何增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警示教育、训诫的惩戒力度,使得对接受这些教育谈话的校园欺凌者产生震慑,不敢再犯;这些都还有待实践中作出探索完善。
答:有舆论认为,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但是,我们不应单纯看缴费标准的增幅,而应该看这增长的370元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该院聚焦“燃气安全”“飞线充电”“道路安全”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密切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持续发力,精准性、规范性、高质效地办理各类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书60余件,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监督网;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饮水安全案件8件,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墙,守好食品、药品“高压线”;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3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62.59万元,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拧紧国土国财“安全阀”;与县文广局共同建成“茶马古道-贵州关索岭古道古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凝聚文物保护合力,做好文化遗产“守护者”……
法院认为,首先,《协议书》第2条的内容系倪某甲自愿在王某某生育子女后将系争房屋50%的产权份额赠与王某某。现双方之女已出生,倪某甲理应按约履行赠与承诺。其次,协议书第2条载明的“女方一旦为男方产下子女”,涉及女方所生子女与男方的特殊身份关系问题,故该条款不应适用法律关于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再者,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因此,倪某不享有任意撤销权。(撰稿:常青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