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干部考核中各部门联动不畅、信息“孤岛”等问题,桐庐县探索建立“上下贯通、左右兼顾”的考核评价信息数据收集机制,推动纪检监察、信访、责任审计等信息融合运用,切实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全面了解干部综合表现,推动考核评价更加客观公正、精准高效。
近年来,桐庐县从优化改进考核方法入手,从规范考核方式、优化考核流程、精减考核指标三个层面为考核“瘦身”。聚焦“多考合一”,桐庐县将以往由多部门、多条线开展的多项检查考核进行优化整合,切实减少考核频次。该县精减考核项目,建立重复考核指标退出机制,从源头上为基层减负。截至目前,桐庐县共清理考核项目12项,合并年度综合考评项目11项,县级考核事项减少34%。
“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劳动者以及政府共同追求的目标,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最有效途径。工会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抓住集体协商这个协调劳动关系的‘牛鼻子’,多渠道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方向清晰、途径明确、措施有效,为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坚实基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冯喜良表示。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王辉)小区电动门缓缓关闭时,业主王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加速,想从夹缝中穿过去,结果发生意外受伤,王女士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法院未支持王女士的诉求。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女士所住小区门口的人行通道设置了电动门。刷门禁卡或按开门按钮,大门会自动打开,然后自行关闭。2023年12月24日下午,王女士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外出,准备接孩子放学,恰巧前一个行人刚走出去,电动门开始关闭,王女士打算加速通过,但车轮撞到了关闭中的电动门,王女士从车上摔下。经医院诊断,王女士腰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王女士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约50万元。她认为,正是物业公司管理混乱,电动门未安装警示标志,保安也没有及时阻止,才让她受伤。在法庭上,物业公司辩称,当时电动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王女士在电动门关闭过程中,抢道骑行而出,导致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王女士摔倒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将王女士送到医院治疗,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王女士出院后,物业工作人员曾前往家中探望,王女士欲协商赔偿事宜,当场被拒绝,物业公司认为事件与自己无关。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作为小区业主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小区大门运行方式以及强行穿行存在的安全风险,仍未下车采取刷门禁卡或按开门按钮等正规操作,在大门已经处于自动关闭过程中强行骑车通过。王女士被大门撞倒完全是自身不当行为所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具有主观过错。所以,法院对王女士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撰稿:谭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