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广泛讨论。法律专家解读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202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追责年龄,特别是明确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严重失职的监护人,相关部门可根据法律予以惩戒。
如果人们像提出“修昔底德陷阱”假说的格雷厄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或像某些西方国家那样认同现有的主流视角,从自身文化和经验出发,认为世界是敌对、无法妥协、零和博弈和赢者通吃的,并以此解释全球政治,那么“修昔底德陷阱”毫无疑问地展示了一种不幸的未来。但如果用中国的天下观来看待同样的世界政治,“修昔底德陷阱”根本不会被提出或成为一个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宁夏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人才智力交流互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吸引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全力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2022年5月,科学技术部批复同意宁夏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撰稿:伏泽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