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要担起社会责任。案件裁判结果不仅影响当事双方,更具示范意义、社会影响,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的审判工作绝不能一判了之、结案了事,必须认清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要依法稳妥处理关系民生的案件,把握好“稳”和“进”的关系,引领公众法治意识养成、引领法治进步、引领社会发展。要关注案件成因和反映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少年审判刑民行“三审合一”,面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戾气深重,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案件以及涉学校保护民事、行政案件中,要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共同担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更重责任!要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减少老百姓的操心事、揪心事,更加自觉、更深层次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是对未纳入重点保障项目用地,继续实施“增存挂钩”。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继续实施增量安排与存量盘活挂钩机制,地方盘活存量越多,获得的计划控制量越多,推动地方持续盘活存量。同时,各省(区、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年度增量空间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5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控制总量,避免“寅吃卯粮”。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劳务品牌技能含量高、就业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大,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持久动力。”张会革说,未来将继续打造更多叫得响的劳务品牌,按照“一县一品”甚至“一县多品”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不断提升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吸纳和带动更多劳动力实现就业和转移就业,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法院干部要担起政治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最终要靠每一名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具体落实。要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增强大局意识,善于跳出案件本身,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妥善处理具体个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深刻理解各项工作部署在国家和社会治理层面的考量,增强理性认同和行动自觉,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从“做完了”变成“做好了”,更加积极能动履职,扛起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撰稿:项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