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2年,万宁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日月湾冲浪少年先锋队。“没有队员,就从周边渔村招孩子;没有经验,就想方设法参加比赛、刷经验值。”回忆起冲浪少年先锋队的创立过程,如今已是海南省冲浪队主教练的林桥汶感触颇深。当时只有10岁的黄云柯和姐姐黄莹莹,在父母的支持下报了名。这些在海边长大的少年,怀揣梦想,日复一日反复练习,终于“冲”进了国家队。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先后在某城投公司承接两笔定融业务。2019年1月,被告人高某梅在承销费率、综合成本明显高于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请托某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某某(另案处理)利用职权提前终止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某城投公司的定融业务,擅自将定融业务交给其承接,并将承销费率提高到2.5%-2.8%。为感谢熊某某的帮助并确保能够在某城投公司独家承接定融业务,高某梅主动向熊某某提出按照定融产品备案金额的2‰给予好处费。后高某梅按照熊某某的要求,通过购买某城投公司发行的三年期定融产品形式,给予熊某某好处费共计1200万元。
65年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掀起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使西藏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实现了历史飞跃。这一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使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多方面实现了翻身解放,有效促进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西藏的现代化建设开辟了道路。从此,世界屋脊翻开崭新一页。(撰稿:尹生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