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的如下亮点尤其值得关注:其一,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运用多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其二,用好集体协商抓手,实现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其三,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上凸显工会组织起来、协商协调的功能优势。其四,坚持问题导向,维权和服务不断扩面,提质、增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沈建峰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基层基础工作大会战”期间,内蒙古边检总站各级边境管理部门持续强化党政军警民合理强边固防,严密边境管控,查破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17起25人,抓获偷渡人员5名、组织运送者3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类案件主动发现和打击查处数量实现“双攀升”,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195起、同比上升167%,查处147起、同比上升119%,抓获潜藏隐匿等网上在逃人员38人,是去年同期的19倍。按照“重点区域必到、重点部位必巡、重点情况必清”原则,开展集中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群众12万人次,全量采集更新人、地、事等基础数据6.3万余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同比上升57%,存量矛盾隐患占比下降13%,持续净化边境社会治安环境,筑牢了祖国北疆持续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外专家共同参观了“一带一路”检察法治宣传展示区,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等进行了座谈交流。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一基地两中心”运行情况,并表示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开端,拓展常态化、多元化合作渠道,密切中国检察机关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有关高校的联系,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律比较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撰稿:司徒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