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是党委和政府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也是社会治理源头的基石,如何在村(居)层面用‘乡土’办法和专业力量推进源头治理已然成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创新“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新样本,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实践成果和具体体现。
“虚拟的水,看起来波光粼粼,你可以跳进去,在里面游泳、划船,还可以捧起一把水来洗脸。”24日在2024全球开发者先锋大会的主题论坛之一——“数字化的三位一体——人工智能、元宇宙、Web3.0”论坛上,IEEE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副主席、IEEE-ISTO MASA发起人兼主席袁昱描述了这样一个画面。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需要反映企业发展的时代需求,需要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高水平开放进程相适应。他建议要从法律上明确以下几点内容:将民营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组成部分,赋予长期稳定、合法的法律地位;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民营资本作为立法的重大任务;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规范政府的行为。
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撰稿:程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