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翔表示,山东是祖国大陆与台湾交流最频繁、合作最紧密、成果最丰硕的省份之一。我们将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各项惠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努力把合作区建设成为鲁台合作的新高地、服务台商的样板区。热诚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常来“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感受齐风鲁韵,共享发展机遇,深化交流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专攻行政法领域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月律师认为,一方面,行政办公用地属于划拨地,被无偿划给国企涉嫌改变土地性质,国企又将其办公楼转租作为商业办公,涉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走招拍挂程序或者补交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该土地的权利人不是福州招商集团,也不是福州招商投资公司,二者无权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因此,福州招商投资公司将办公楼对外出租的行为涉嫌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文犯行贿罪、偷越国(边)境罪,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文为逃避服刑改造,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杨某文行贿63.6万元,其中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56.6万元,影响司法公正,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杨某文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行贿罪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与其新犯偷越国(边)境罪和前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杨某文提出上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志军致辞表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鲁台交流合作,落实落细各项惠及台商台胞的政策措施,着力为台商台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取得积极成效。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有序推进,正在成为台商台胞投资的新高地。祖国大陆经济长期向好,发展前景光明;支持台商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共同壮大中华民族经济;祖国统一大势不可阻挡,两岸同胞应共担历史责任。(撰稿:夏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