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立法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三是做好与水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近年来,国家治理校园欺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分别为583人、581人、271人。数字变化,折射出治理效果逐渐显现。
坚持以治安联防为关键点,切实提升平安边界震慑力。边界双方政法委定期将各自边界情况互相通报,边界乡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2023年以来,边界地区共享维稳信息30余条,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阶段。在警务和跨区域办案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合作,成立边界治安联防队,打击涉边各类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及时整治影响交界地区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2个,开展案件协查15次。协同做好在两省区交界地区活动的吸毒人员毛发采集、尿检等动态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毛发检测785人,全力构建边界安全稳定屏障。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撰稿:殷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