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我们身边有很多‘雷锋’,他们就是普通人,却一直为国家作贡献。”姜妍,沈阳鼓风机集团副总工程师,潜心钻研、聚力攻关,成功主导设计了我国第一台百万吨乙烯压缩机,打破了国外长期技术垄断。“我理解的雷锋精神,最重要的是‘钉子精神’、奉献精神。”姜妍说。
推动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必须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普遍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也是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石,在推进世界多极化的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加以维护。国际上乱象迭出,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公平正义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剧,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是由于这些宗旨和原则未能得到有效履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如果各国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地球上的每个人都将生活在和平与尊严中,问题在于这些承诺常常被无视。唯有各国都切实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才能防止多极化进程像一些人所描绘的那样,成为一个“规则真空”的“丛林世界”。
会议指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缓解企业困难、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社会预期、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聚焦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完善涉企行政事项清单、整治涉企违规行为、优化企业服务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减税降费和降成本取得新成效、涉企违规事项治理取得新进展、营商环境建设有了新提升。(撰稿:曹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