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抓实矛盾纠纷分流调处。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明确全市8个一类中心、2个二类中心、2个三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分流率分别须达到70%、75%、80%,推动让矛盾“中转站”成为问题“终点站”。2023年,全市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过滤纠纷47287件,进入中心纠纷调解分流率达83.74%;接收法院引导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5778件,调解成功率48.29%。
3月26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4年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联席会议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单忠德,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保俊,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姜万荣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交流发言。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6年9月27日登记结婚当日,双方签订《婚前协议书》,载明:1.男方需在同女方完成结婚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某房屋(以下简称胶州路房屋)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并将前述房产50%的所有权无偿赠与女方。2.女方放弃婚后首套由男方父母(倪某乙与汤某某)出资首付购买、由男方偿付贷款、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之房产(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某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所有权。自第二套起,所有在双方婚姻存续期内购得之房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归属。(撰稿:甄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