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结合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规定》,对现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的实施和衔接作出进一步明确,适当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适度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便利数据跨境流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月初,河南濮阳华龙区群众留言,“丽景上品三期电梯经常性发生故障不运行,消防水管被冻坏,户内烟感探测器不工作,以上问题多次向物业反馈无果,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对此,濮阳市华龙区市场监管局、华龙区房管局回复称,已现场督促物业公司维修。3月20日,留言群众告诉记者,其诉求未得到完全落实:“其他事情解决了,但烟感探测器仍不在正常的工作状态。这关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请有关部门能跟踪落实到位。”
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立法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三是做好与水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记者从今天发布会上获悉,司法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及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决定自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主要包括:缩短办证期限。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以内,大幅缩短群众办证时间。持续精减证明材料。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只要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就可出具公证书。拓展“一证一次办”。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跑一次就可办好公证;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推行“一证一次办”,有效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推进“一事一站办”。鼓励公证机构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近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推广“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鼓励开展错峰延时服务、预约全时服务和加急即时服务,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强化数字赋能。逐步推进省级区域内统一公证业务办证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公证书在线核验机制,完善与其他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应用,新增一批公证机构与我驻外使领馆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机构合并、设置办证点、视频公证等方式提升县域公证机构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探索更多公证事项一体化办理,切实提升公证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撰稿:封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