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持续聚焦街道‘六多六难’治理挑战,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河湟五联·共绘兴海’党建品牌的引领推动作用,持续推动‘组织联带、区域联动、企业联建、部门联创、群众联育’共创共建新办法不断走实,全面夯实街道‘和谐共治、邻里互帮、环境宜居、文明共建、安全稳定’治理根基,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小蓉说。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杨某昌行贿案,被告人为谋求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被告人行贿2000余万元,系巨额行贿,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彰显了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的鲜明态度。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精准有效惩治。李某行贿、诈骗案,被告人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胡某亭行贿案,被告人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宋某毅行贿、受贿案,被告人为职务提拔而行贿;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为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而行贿,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纠正了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高某梅行贿案追缴了1亿余元犯罪所得,张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明确了二审可以增加追缴犯罪所得判项,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立场。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先后在某城投公司承接两笔定融业务。2019年1月,被告人高某梅在承销费率、综合成本明显高于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请托某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某某(另案处理)利用职权提前终止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某城投公司的定融业务,擅自将定融业务交给其承接,并将承销费率提高到2.5%-2.8%。为感谢熊某某的帮助并确保能够在某城投公司独家承接定融业务,高某梅主动向熊某某提出按照定融产品备案金额的2‰给予好处费。后高某梅按照熊某某的要求,通过购买某城投公司发行的三年期定融产品形式,给予熊某某好处费共计1200万元。
近日,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敏做客人民网访谈间。陈敏表示,今年,水利部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安全效益,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撰稿:尤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