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明确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规定》明确了两种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条件:一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二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阿可(藏语,意为叔叔),我家草场被别人侵占了我应该怎么维权?”“我借给朋友钱已经很久了,他一直不还应该怎么办?”“我接到的中奖电话是真的吗?”“网上说去外面打工很轻松、工资高,这样的招聘广告可靠吗……”走进天峻县新源镇城西社区“糌粑调解室”,几位牧民正在向社区调解员焦巴提出自己心中的疑惑。面对大家的问题,他正为群众耐心细致地做着解答。
《规定》规定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一是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向境外提供,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二是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内处理后向境外提供,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三是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是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五是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六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
“以前最多的时候,我们社区门口挂有20多块牌匾。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未成年人成长驿站、社区家长学校、绿化委员会、扫黄打非工作站……多得都放不下。”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贾小社区党委书记王海英掰着手指头数起来,“现在,我们梳理出35项基本职能,只保留了两个社区证明事项。”(撰稿:太叔行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