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立法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三是做好与水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外汇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以下简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据悉,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
答:《规定》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的应当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件作了优化调整。根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属于《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一是缩短办证期限。公证法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但从实际办证情况看,一些公证事项(事务)的办证时间是有压缩空间的。我们梳理了各地公证事项办结期限情况,综合考虑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办证需求等因素,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制定了《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或者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的公证事项共24类81项,10个工作日内的共13类69项,分别占公证业务总项的36%和30%。同时,我们鼓励各地公证机构采取创新申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期限,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尽可能实现“当日出证”“当场出证”。二是拓展“一证一次办”。总结2017年以来“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经验,我们制定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与“最多跑一次”工作相比,公证事项范围由9类22项扩充至31类84项。三是推进“一事一站办”。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我们鼓励公证机构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比如,通过与不动产中心互设办事窗口、互嵌功能模块、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办好;通过“公证+领事认证”联办,实现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省时、省力、省心”的公证法律服务。(撰稿:纪寒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