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医药领域行贿犯罪的典型案例。医药领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主阵地,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依法严惩医药领域行贿犯罪,是净化医药行业生态、服务保障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案中,被告人胡某亭在销售医用胶片、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耗材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医院“一把手”和医学部、设备部等关键岗位上多名领导干部行贿,其行为破坏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了患者治疗的费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亭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会议强调,新征程上,公共法律服务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行业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做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采取硬实措施解决均等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做精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仲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专业能力建设,推进仲裁法、律师法等修订,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要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需求,加强高品质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要做大做强公益法律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更强合力。
两部门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黄河休禁渔期制度、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沿黄各地渔业渔政和公安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反黄河休禁渔期规定违法违规活动,确保黄河休禁渔期制度执行到位、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
为了更好地服务化隆县蓬勃发展的拉面经济,化隆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拉面巡回法庭,传承“枫桥经验”,让拉面人享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大力推广家门口的法庭、就地审理、上门调解、上门立案等巡回审判模式,面对有困难无法前来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主动将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撰稿:邵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