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当前,我国物流运行效率持续改善,单位物流成本稳中有降。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但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物流成本相对偏高,仍有下降空间。看准了就抓紧干。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川出台措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即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山东通过开展“七个集中行动”,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山西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强调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六是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实施流域统一治理管理,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拓展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快重大水利科技问题攻关,健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健全水利法治体系,发挥好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撰稿:潘桂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