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出境安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是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向境外提供,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二是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内处理后向境外提供,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三是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如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支付、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签证办理、考试服务等,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是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五是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六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其中,第三种至第六种条件所称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包括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个人信息。
三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因地制宜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加强江河湖库保护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建构河流伦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次湖南之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又作了实地指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表示要把握新机遇,展现新担当,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而努力奋斗,以实干实绩为更高起点上推动中部地区崛起贡献智慧和力量。(撰稿:包育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