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滥挂牌”问题反弹,武进区规范基层事务职责准入制度,制定村(社区)主体责任、协助办理事项准入、履职负面事项“三张清单”,全面厘清村(社区)事项权责,明确提出“不得以加挂‘室内牌’‘房门牌’‘电子牌’等形式变相增加村(社区)牌子数量”等要求。
“北京湾小区没有车棚,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坐电梯上楼充电。最近相关事故多发,望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近期,山东泰安东平县群众在“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希望遏制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现象。随后,泰安市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回复:已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建设了9个车棚,对于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问题,物业将增加巡逻频次,及时上门劝阻、制止违规停放行为。
面对广大参保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就医购药需求,沈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沈阳医保将持续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高“医保码一码通”服务效能,拓宽“码上”服务范围。同时,在“码上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码上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贴心”医保服务,实现更加标准、规范、精细的医保管理。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撰稿:冯霞仪)